为做好2022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同等学力学术学位硕士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现役军人或军转文职。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近3年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已发表论文或取得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二)申请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为现役军人、军转文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地方人员(需在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并已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2.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硕士仅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可以申请。
3.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二、材料提交
8月2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科学位处,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1)(须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同意);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三)军官证(转改文职人员提供转业证及文职证)复印件;
(四)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由所在规培基地开具的正在规培证明(申请专业学位硕士人员提供);
(六)近3年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已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课程学习通知。
(二)申请人的学习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缴付。
(三)联系方式:武参谋81870859
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2022年8月15日